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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司于2026年9月10日自主开展了福建省建阳金石氟业有限公司含氟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变更(高纯氟化氢铵和高纯氟化铵溶液生产线)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福建省建阳金石氟业有限公司含氟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变更(高纯氟化氢铵和高纯氟化铵溶液生产线)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现将监测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0日-2026年10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员:熊阳
联系电话:13055492882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后源路159号(金石氟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阳金石氟业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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